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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秦皇岛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等功能——这对于整体完善秦皇岛市对外开放功能、带动全市相关产业发展以及秦皇岛出口加工区的新一轮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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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09-2-27 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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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以国办发〔2008〕135号文批准秦皇岛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等功能,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和政策,引导先进制造业和生产型现代服务业入区发展。鼓励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设立物流配送分拨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产品售后检测维修服务中心,推动加工区贸易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此次该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的启动是开发区的一件大喜事,也是秦皇岛市对外开放的一件大喜事,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不仅有利于国际资本、信息、技术等要素向秦皇岛市延伸和辐射,也有利于秦皇岛市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对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加速器”作用。对于整体完善秦皇岛市对外开放功能、带动全市相关产业发展以及秦皇岛出口加工区的新一轮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拓展保税物流等功能后的秦皇岛出口加工区享有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和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具体为,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此次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等功能,整合了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政策资源,赋予了港口新的功能,使加工区的政策优势和港口的区位优势互补和叠加,实现加工区国际贸易、出口加工、跨国采购、保税仓储、中转分拨的功能和港口功能的组合。同时,有利于拉动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最大限度满足企业需求,降低生产、运输成本,使企业大大节约成本,实现投资利润回报最大化提升出口加工区自我发展的能力。 
    秦皇岛出口加工区成立于2002年6月,2003年9月经国务院八部委联合验收封关运行。